出口退税所属期填写月份

简介

出口退税是指国家对出口企业因出口货物退还其在生产和流通环节已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一项税收政策。出口退税所属期是指出口企业提交退税申请单并申报退税的月份。

所属期确定

出口退税所属期按下列原则确定:

一、一般贸易出口

出口退税所属期为

出口货物离境月份

,即货物通过海关出口时填写的离境日期所在的月份。

二、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企业

出口退税所属期为

货物运出保税区或出口加工区月份

,即货物离开保税区或出口加工区的月份。

三、跨年度货物出口

货物在跨年度离境或运出的,出口退税所属期为

货物实际离境或运出月份

具体填写

在出口退税申请单上填写所属期时,应根据上述原则填写货物实际离境或运出月份。月份采用数字形式填写,如“202303”代表2023年3月。

示例

2023年4月1日,企业出口一批货物,于同月15日货物离境。出口退税所属期为202304。

2023年5月1日,企业从保税区运出一批货物。出口退税所属期为202305。

2023年12月31日,企业出口一批货物,于2024年1月5日货物离境。出口退税所属期为202401。

重要提示

出口退税所属期应准确填写,不得填写预计出口月份或其他非实际离境或运出月份。

如出口货物因故无法运出或离境,企业应及时向海关申报撤销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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