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育儿假(南京市育儿假什么时候执行)
南京市育儿假
简介
南京市育儿假是指南京市户籍或在南京市工作并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产假结束后可申请的假期。育儿假旨在保障女性职工的生育权、哺乳权,促进性别平等和家庭和谐。
一、申请条件
1. 符合南京市户籍或在南京市工作并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 2. 已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 3. 育有0-3周岁子女。
二、假期时长
南京市育儿假的时长根据子女数量和年龄段而有所不同:
一孩:1年
二孩、三孩:1年6个月
三、假期工资
育儿假期间,职工享有工资待遇。其中:
一孩:由用人单位按职工产假工资标准支付;
二孩、三孩: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
四、申请流程
1. 职工在子女出生后3个月内向用人单位提出育儿假申请; 2. 用人单位审核后,报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 3. 审批通过后,职工可享受育儿假。
五、注意事项
1. 育儿假期间,职工不得从事与原工作岗位不相符的工作; 2. 育儿假到期后,职工应按时返回原工作岗位; 3. 职工在育儿假期间,有权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六、相关保障
为保障育儿假职工的权益,南京市出台了相关保障措施:
建立育儿假保障金制度,为用人单位支付育儿假期间的职工工资提供资金支持;
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育儿假政策的监督检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完善育儿托育服务,为职工解决子女照料问题。